“人参大补”这种观念,似乎是人人都知道的公理。其实,这种说法是从清代才忽然流行起来的,明代时人参并非是一种日常消费药品,而医者为了成本考虑,较少以人参来治病,甚至有人参不可以随便服用的观念。到了清代,不仅是医生喜欢专门开立人参的药方,就连病家也深信唯有补药才能救急,即使最后无效,病家也不会因此怪罪医者。
自乾隆以来,清代医书中出现相当多讨论人参的医论,乾隆二十二年(1757),清代名医徐灵胎的一篇《人参论》相当详实地反映了当时社会好用人参的风气。他指出,当时民众普遍有个观念是价钱贵的药就是良药,价钱低的药为劣药。社会大众普遍喜欢补药,而不喜攻剂,所以即使是服人参而死,病家都会认为医者已经尽职,人子已经尽孝,这是命中注定, 所以不会有遗憾。假若是服用攻剂而死,即使是用药无误,病家反而会责怪医者。在此风气下,一般医家为了要躲避刑责,通常会开立人参当作药方。其次,一般民众都认为人参是药中之王,有特殊的药效,又因为相当贵重,所以深信必定能挽回性命。
清代的富贵人家以人参祛病的风气相当鼎盛,当时有所谓“富贵之家,病至莫救,无不服参者,奈十难救一” 的说法。医书中常见有富贵之药与贫者之药的区别,举凡富贵人家所用的药方大多是上等的人参,而无力购买人参的中下家庭就以较为次等的党参或沙参代替。由于人参价格昂贵,负担不起的病家往往会找寻替代的药品,这些药材有的是与人参同科的劣等参,也有的是伪称是人参的别科药材。
康熙年间每两人参才一二两银,多的不过需费三四两而已。因为这种风气的盛行,到乾隆年间,人参的价格飙涨了十多倍,小康之家服用个人参二三两,就会耗尽家产。服人参进补的风气轻者造成家庭经济情况恶化,重者则是棺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