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重特大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公司应该制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下面是爱华网小编整理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条 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授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二条 公司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公司经理担任组长,负责对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公司生产经理和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联系电话:2295987。办公室负责落实值班和应急救援具体工作。
第三条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各方面力量处理重特大事故,统一指挥重特大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根据需要,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事故救援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五)、当事故有危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转移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八)、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性质及处理意见向主管单位汇报。
第四条 重大事故发生后,在必要情况下,领导小组可设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简称现场指挥部),由公司经理担任现场指挥长,实行现场指挥长负责制,现场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