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有效地做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构建和谐**,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提供有效的后勤保障,特制订**镇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遵循“全镇统一领导,机构协调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指导方针,贯彻实施“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综合协调、分工协作、统一指挥、群防群治、整合资源、依靠科学、及时反应、措施果断”的工作原则。
第一章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一条应急处理指挥部及其职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发生后,镇政府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指挥部”)和办事机构,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和镇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由镇政府领导任总指挥;镇突发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单位为镇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应急处置工作组,地点设在**卫生院内。指挥部职责:
1、发布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预案的命令;
2、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4、审议批准镇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第二条办公室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卫生院院长担任,副主任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担任。镇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办公场地、办公设备要落实到位,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当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镇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行政村、居委会和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上级政府、部门和镇政府、镇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完成镇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事故调查组:由**卫生院牵头,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xx市质监局、**协理站、工商分局等单位配合,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初步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三)事故处理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机构为主负责,依法实施(或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劣质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四)医疗救治组:由**卫生院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五)秩序维护组:由派出所负责,维护现场应急救援秩序,保障各项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条现场应急处理小组及其职责
由先期到达事故现场的职能机构和事故发生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现场应急处理小组。主要职责是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第四条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镇卫生院:承担镇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负责镇指挥部的日常业务工作,拟订应急救援预案,具体组织协调应急工作,收集报送信息,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消费环节突发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调查与控制工作;负责突发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医疗救治工作。
农技推广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及上报工作,负责对重大动物疫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生猪屠宰检疫、无公害基地监测,并及时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工商分局:依法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造成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原因调查处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