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下面爱华网小编就给大家介绍2017年居民社保新规定,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17年居民社保规定多项社保新政策实施:7月1日起农民工的失业保险待遇与城镇职工相同、居民养老金再涨、事业单位下狠招打破终身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衔接打通……昨日,多项事关民生的重大举措已相继实施。
失业保险: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待遇统一
新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于7月1日起实施。按规定,只要是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或者即使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不管是城镇职工,还是农民工,符合条件的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完全相同。
以前,失业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要由失业者缴纳,但按新规定,个人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以前,每缴费满一年,领取失业前缴费工资的20%;现在提高到,在领取期限内,按月领取包括月最低工资标准80%的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缴费工资15%的求职补贴。
新条例还规定: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但没有广东户籍的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不再享受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终止失业保险关系。
该条例还规定,一定时期内单位不减员,可适当降低实业报销缴纳费率;一次失业最长可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
居民社保:基础养老金从65元涨到80元
明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80元/月,达到全国前十名;7月起提高到100元/月,达到全国前六名。2017年前,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明起实施。国家人社部同时出台了两个配套文件:《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关于做好重复领取城乡养老保险待遇核查工作的通知》。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以是否在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为界限,实行双相衔接:满15年的可以从城乡居保转入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不满15年的可以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保。
《经办规程》规定了“三个15天”的办理时限,以避免办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推诿拖沓。
居民养老保险退休年龄《人口与劳动绿皮书》中表示:首先,实现养老金制度并轨,将退休年龄归为两类: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年龄和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年龄。
其次,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改革方案分两步走。第一步:2017年完成养老金制度并轨时,取消女干部和女工人的身份区别,将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退休年龄统一规定为55岁。第二步:从2018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同时达到65岁。
再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从2033年开始每3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完成。同时在退休年龄改革中引入弹性机制,可考虑以法定退休年龄为基准,规定可提前或延迟5年退休,但养老金待遇与退休年龄挂钩。测算表明,延迟退休年龄可有效改善城镇劳动力的供给状况,增加城镇适龄(退休年龄以下)劳动年龄人口,延缓其比重下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