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确定这会不会是八、九年前某一个曾发生过,却都已被我们遗忘的瞬间的重现。那时的我们都穿着丑巴巴的藏蓝色校服,衣服后面大大地写着TYWZ——我们戏称其为“太原袜子”,而如今据说已演化为了“脱衣王子”。那时的我还是个钢牙加眼镜的自卑女孩,奴猪也还不是猪,而叫匈奴。身为体委的他身形瘦长,像小时候看的青春偶像剧《将爱情进行到底》里那样是4×1接力的成员。
当我们重又踏进这所校园时,只觉一切都仿佛昨日。
依然是穿着丑巴巴的蓝色校服的身影,每个人都惊人的熟悉,几乎就可以一一对应地指出是当年班上的哪个人的样子。门口的值周生依然带着好笑的自豪感一脸若有其事的威严神态准备登记下迟到学生的名字班级,操场上上体育课的学生们依然在太阳下大呼小叫地在自己的世界里乐不可支,去上音乐课的学生们依然将音乐课本圈成一个圈拿在手里拖拖拉拉地往音乐教室走去。
什么都没变,依然有人对着代数习题抓耳挠腮,依然有人在抽屉里藏着最新的漫画,依然有人在教室的角落昏昏欲睡,也依然有老师会从后门的玻璃窥视。
每次回到五中,总觉得似乎离开这里也不过一年时光。
而如今我已研究生毕业,结婚一年了。
当我发现我和奴猪已经要迎来结婚周年纪念时便觉得应该好好写一篇文章来纪念我们人生中共度的第一个年头。然而窗口开了大半个晚上却依然空白一片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关于婚姻的感悟?关于柴米油盐的家庭生活?关于梦想照入现实后的反差和忠告妹子们如何选择夫婿?
然而我能想出的关于这一年的唯一一句描述就是:从此,公主和王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其实当意识到我们已结婚一周年时我们都有些难以置信。总仿佛还和热恋的小情侣一样,手拉手约会逛街吃小摊,撒娇卖萌秀恩爱。只是心中曾有过的那种隐隐的不安和患得患失的心情不复存在,偶尔吵架时看着对方那张气鼓鼓的脸竟忍不出噗嗤一声笑出来。
看到别的小情侣还在隔三差五吵架拌嘴闹脾气就觉得幼稚好笑,想当初我们也曾为多少鸡毛蒜皮的事情吵得天昏地暗,大约是恋爱时安全感再多也是不够,于是就容易敏感尖刻起来,总要靠着这些争吵彼此试探彼此牵扯。现在每日大喇喇地没羞没躁地抱在一起,那些小心思小情绪都再不值一提,每每看到有人发状态诉说情殇,总想劝一句:闹腾什么呀,结婚算了。
结婚有多少好处啊。老妈的唠叨终于可以听完就抛在脑后不用计较,晚上突然想喝橙汁就穿衣起床大半夜和奴猪开车去Safeway买,有时晚上睡着睡着奴猪就会突然转过来将我紧紧抱在怀里,像是要确认我们再也不会分开一般,两人有空闲就一人一道菜烧来对着电脑中的电影慢慢吃,懒得做饭时就梳妆打扮去餐厅吃一顿正餐。再也不用算计感情里的收支更不必瞎想将来在一起会不会有这个那个问题,反正这个世界上你是他的他是你的,就抱定这个事实一埋头铁了心向幸福的康庄大道冲就可以了。
我从未如此笃定如此幸福过。
常常有人在我们的页面回复,或是羡慕我遇到他这样的好老公,或是羡慕他娶到我这样的好老婆。我们每次都借此在对方面前自我夸耀一番,仿佛对方能和自己在一起乃是千年修来的福分。但其实我们心里都知道,唯有最好的自己,才配得上最好的彼此;唯有最好的彼此,才配得上最好的爱情。
我不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那个,有时候想起过去,会很想温柔地抱抱那时的那个自己,安慰地告诉她:在未来一切都会好起来。
我喜欢把那时的自己看作“成为安然若枫前的自己”,那个处在丑小鸭阶段的自卑女孩,默默地过着一份不起眼的生活。
小时候的自己是极其安静而怯懦的女孩。对自己的存在没有认同,整日钻在家里与书为伴,害怕跟陌生人说话甚至对视,在不熟悉的环境就手足无措尴尬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还记得那时看机器猫,最想要的宝贝竟然是一个换人的按钮——对着一个人按,你就变成了那个人。在我漫长难耐充满自卑情绪的小学时代,我几乎想要成为自己之外的任何人。
五六年级时着意想要改变这不快乐的生活,几乎是勉强着自己做出乐观开朗的样子,学着那些泼辣的孩子们奔跑追逐,忍着内心的害怕伸手去抓夏天槐树上垂下来的名叫“吊死鬼”的绿色毛毛虫,做些小小的恶作剧——忍着不去担忧被有可能被告状到老师那里的恶果。
时间久了,便也忘了是勉强,真也似乎变成了这样的性格。初中三年也因此快乐很多。
那时羡慕的是《将爱情进行到底》中的文慧——大约便是沈佳仪那样的角色。漂亮,自信,举手投足都吸引着众人的目光,走到哪里总有男生让着宠着照顾着。而那时的我则是个地地道道的女汉子——剪得短短的头发,吃着绿豆冰棍穿着不系扣子的夏季校服将脚踏车蹬得飞快混迹在一群男生中间,让校服的衣襟在身后飘摇如旗如此度过整个夏天。那时的软妹子常有男生恶作剧欺负,而女汉子则无此忧虑,至于我,男生们欺负软妹子的时候直接会邀我加入。
作为女汉子时期的我总觉得自己在男生中人缘颇佳,那时班里男生见我都喜欢尊称一声“姐”。只是如今回想才明白,被男生叫“姐”的女生是没有前途的,没有男生会认自己感兴趣的女生当“姐”而只会当“妹”。(我活至今日只被强逼着认过一个人当“哥”,那个人后来就成了我的老公——这是后话,在此给诸位女汉子们以作惊醒。)而一个人人都叫“姐”的女生,其强悍程度怕是没人能收服得了得——譬如我,一直到遇到了一个外号叫“匈奴”的男人才算沦陷。